宿州市藝文中等專業學校教材管理辦法
為嚴格落實教育部《職業院校教材管理辦法》(教材【2019】3號),進一步強化教材管理,確保選擇使用及編寫高質量教材,防止低水平教材及社會意識形態問題教材流入我校,特制訂本辦法。
一、教材供應范圍和種類
(一)教材供應對象為學校在讀的學生及任課教師。
(二)教學計劃中的各門課程的教學用書和講義、配套教學參考資料、自印教材等。
二、教材選購和預訂
(一 )基本原則
1、文化課基礎課教材嚴格按照《職業院校教材管理辦法》要求,優先選用獲國家級或部委級的“優秀教材”和“推薦教 材”,其次選用規劃統編教材,一般不能選用其它教材。
2、專業及專業基礎課教材,一般以各專業出版社出版的、納入國家教材統一征訂的教材為主,除特殊情況外,一般不使用其它教材。
3、上述條件不能滿足,可考慮采用非統一征訂正式出版的教材(思政、語文、歷史三科除外)。
4、在確實購買不到適用教材的情況下,方可考慮自編教材。
5、選用教材要首先考慮原用教材,以保持教材的穩定性,減少庫存,遇特殊原因,不使用原來教材的,須提出報告說明理由。
6、學校使用范圍內的教材,一律由教務科負責提供基礎信息,學校統一預訂并組織供應,其他部門或個人不得向學生推銷教材,一旦發現,堅決予以打擊,涉及社會意識形態問題的,交由上級部門處理,涉及犯罪的,交由司法部門處理。
(二 )預訂程序
1、每年 6 月與 12 月分別辦理秋季和次年春季教學用書的選訂。
2、按照新華書店春秋季教學用書征訂目錄選訂教材,各級部(教師)填寫教材訂購申請單后,經教務科審核后匯總交總務辦理。
3、為做好教材預訂工作,教務科應掌握有關課程的教材庫存數,以避免多訂、錯訂。
4、確因計劃變更或其他原因,不能通過預訂而須即時采購者,應及時提出選購教材報告,及時解決。
5、教材一經選定一般不得變動,特殊情況須經分管校長同意,報教務科審批后執行。
6、參編教材認購數量以使用兩年為限,不得向學生硬性攤派教學參考資料。
三、自編教材管理辦法
(一)凡確實征訂不到或必需補充的教材,方可考慮自己編印,主張自主編印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,符合學校實際的教師崗前培訓教材及安全管理類教材,鼓勵教師自主編寫符合國家行業標準的學生實習、實訓指導教材。
(二)首先由教研組打報告,確定編寫責任者、審稿責任人、使用年限、編寫大綱、完成編寫的大約時間等,經分管校長同意、教務科審核后,提請校長批準方可執行。
(三)編寫及審稿責任人必須具有中級以上職稱,且從事該課程一線教學兩年以上。
(四)編寫教材要嚴肅認真、嚴防盜版。若出現因盜版而產生的法律糾紛,一律由編寫責任人負責。
(五)自編教材編寫完成后,學校黨支部負責社會意識形態審查,教研組負責組織同專業或相近專業教師對編寫教材進行審議評價,認為該教材有職業教育特色或在同類教材中的處于優秀水平,編寫責任者方能將編寫教材,報學校教務處組織印刷。
(六)交稿時,須附有教研組的審核意見和印刷標準清樣,須注明教材主編、打印稿校對人、印刷份數及使用時間等項目。
(七)翻印教材或書稿中有部分摘錄其他書籍中的文字或圖表者,原始資料一律由編寫人提供,提供的材料文字等必須清楚、準確無誤,便于操作。
(八)印刷好的自編教材在相應的專業班級使用兩屆(含兩屆)以上后,學生反映效果良好,經學校審核同意后,推薦到有關出版社出版發行。
(九)編寫教材、講義(含實驗、實訓指導書)酌情給予一定的資助。
(十)對部分出版社發來的編寫教材邀請函,教務科將及時把所有信息反饋到學校領導,支持我校教師參加有特色高質量的教材編寫工作,獲得參編資格的人員到教務科填表登記備案,但堅決杜絕“掛名教材”和“包銷教材”。
四、教材發放和收費辦法
(一 )學生領取教材的規定
1、新生報到時,學校代收一定數額的教材款,畢業或中途退轉學時多退少補。
2、學生以班級為單位,每學期開學前到教材庫領取教材,開學第一學期憑學生交款發票人數統一領取。
3、領取教材時要當場檢查,點清書種和冊數,發現不符,當場解決。發現有缺頁,可在一周內調換。
4、學生丟書和給別人代買的教材,一律先到校財務交款。
5、學生發生休學、退學等情況,不準許退購教材。
(二 )教本的發放與領取
1、任課教師憑課程表到教材庫領取教本和配套教學參考書,并在教師領用教材本上做好記錄。
2、同版本教本一般只領取一次,如有破損以舊換新。
3、校內自編教材,參編成員每人發給一本(套)。
4、非任課教師不能以任何理由領用教材,需用時可向對應處室借用,不另發。
五、教材庫管理制度
(一)教材庫必須保持整潔、干凈、衛生。
(二)閑雜人員一般不得在教材庫逗留,不得將有關教材私自借出。
(三)教材庫教材應按專業上架,排放整齊。
(四)領用教材人員應自覺遵守教材庫管理制度,不得在教材庫隨便翻閱書架上的教材。
(五)教務科每學期做好各班級領用教材和教學用品臺賬。
(六)過時積壓教材,由教材管理人員提出報廢理由和積壓原因,報教務科審批,分管校長簽字同意后可作報廢處理。
(七)所有校內使用教材,一學期一審查,重點審查有無偽科學內容、有無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內容、有無社會意識形態傾向內容、有無違背公序良俗內容等,由黨支部(關工委)牽頭,工會、校辦室、教務科、學生科、級部等部門負責人參加。
為嚴格落實教育部《職業院校教材管理辦法》(教材【2019】3號),進一步強化教材管理,確保選擇使用及編寫高質量教材,防止低水平教材及社會意識形態問題教材流入我校,特制訂本辦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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